“父亲去世时再偿还”的借条会被视为赠与,大韩民国国税厅将追踪本金及利息偿还情况
通过借条筹集资金的行为正成为大韩民国国税厅严密的事后管理对象。随着国税厅建立起将资金筹集计划书与收入及财产明细进行实时关联分析的系统,若在资金来源说明过程中发现不足,调查范围甚至可能扩大到企业调查。
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编写的资金筹集计划书以及通过借条筹集资金的行为,正成为大韩民国国税厅严密的事后管理对象。随着大韩民国国税厅建立了将资金筹集计划书与收入及财产明细进行实时关联分析的系统,有警告称,若在资金来源说明过程中发现不足,调查范围甚至可能扩大到企业调查。
仅凭一张借条无法规避赠与……实际偿还记录才是核心
从父母处借款时,即使编写了借条,如果没有任何实际偿还本息的证据,被视为赠与的风险就会很大。根据视频内容,注明“父亲去世时再偿还”条件的借条,或是在到期时一次性支付利息的方式,很有可能被大韩民国国税厅判定为赠与而非实际借款。大韩民国国税厅比起借条的形式,更严格地验证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以及实际本息往来的转账记录。
为了应对这一点,重要的是积累每月定期偿还利息和本息的转账记录。特别建议设置自动转账,并在转账备注中注明“偿还本息”等,以留下明确的证据。如果收入较低的子女在偿还了向父母借的钱后,父母又以生活费的名义将这笔钱还给子女,这可能会被认定为为了避税而进行的变相赠与。
编写资金筹集计划书时需注意的4种类型
编写资金筹集计划书时可能出现问题的四种类型是:▲未申报的收入(现金等) ▲仅存在于书面上的资金 ▲向没有偿还能力的个人借款 ▲在家族成员间拆分资金转账。大韩民国国税厅以申报的收入、课税收入、非课税/减免收入等为标准来确认资金来源。并非银行账户里的钱都能获得认可,必须是通过申报明细可以确认的收入。
最近随着贷款监管的加强,通过虚假租赁合同隐藏赠与,或将从父母处获得的现金虚假记载为其他来源的案例正在增加。在这些情况下,不少案例并未经过房地产院或地方政府的说明程序,而是直接导致税务调查。大韩民国国税厅会基于提交的资金筹集计划书内容进行持续的事后管理,并通过“关于提交债务偿还说明材料的指南”等文件进行追踪。
建议在房地产交易前整理资金流向并使用专用账户
为了进行安全的房地产交易,有必要在签约前提前整理好定金、中介款(中途款)和尾款分别将从哪个账户支出。因为如果使用用于个人用途的一般账户,在资金来源说明过程中,可能会暴露与业务相关的资金或不想公开的琐碎明细。因此,建议开设一个专门用于房地产交易的独立账户,从定金到尾款进行整洁的管理,作为实际的应对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记载在资金筹集计划书上的数字将成为大韩民国国税厅的分析资料。特别是在贷款项目中,住房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已进行了细分,且需要记载金融机构名称并提交证明的情况也在增加。向家族成员借款时,也呈现出需要同时提交能够确认借款事实及金额的文件的趋势,确认程序正在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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