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电子合同签名须用正楷姓名
韩国房地产院公布了使用“房地产交易电子合同系统”时的签名方式及后续行政处理指南,强调签名须使用正楷姓名,且迁入申报不会自动完成。
根据韩国房地产院发布的指南,使用房地产交易电子合同系统时,当事人必须以正楷填写姓名进行签名,且迁入申报不会自动申请,用户需另行办理。
在使用以数字方式代替纸质文件处理房地产交易的“房地产交易电子合同系统”时,合同当事人需注意的签名方式及后续处理程序已公开。根据韩国房地产院提供的指南,内容涵盖了从电子合同核心的签名阶段到合同完成后行政处理的具体路径。
身份认证手段与签名方式的区别
电子合同可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C等多种设备进行,但不同设备的身份认证方式存在差异。使用电子合同应用时,可通过手机、i-PIN或共同认证书进行身份认证;而通过PC登录进行签名时,仅支持手机身份认证。PC用户需在签名之前预先在会员信息中注册共同认证书。
在确认合同内容后进行的签名方式也需注意。进行签名盖章时,不能仅进行简单的草签,而必须以正楷填写姓名。此外,当不动产中介人员通过PC进行最终签名时,只能使用房地产交易专用目的认证书,无法使用其他类型的认证书。签名完成后,合同右上角的时点确认栏将生成时间戳,中介人员的签名栏则会留下公证电子签名标记。
拍摄身份证并非强制要求而是可选事项,但中介人员必须执行确认交易当事人身份的程序。待卖方和买方均完成电子签名并点击“关闭合同”后,合同将进入完成阶段。买方还可以选择法律代理人进行电子登记。
自动处理的申报与需另行办理的迁入申报
电子合同完成后,行政处理过程中既有便利之处,也存在注意事项。实际交易申报、租赁申报以及确定日期(确定期)申请将通过系统自动处理。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程序都已完结。实际交易申报的批准与否或资金筹措计划相关事项,需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另行确认。租赁申报和确定日期的授予情况,也必须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或管辖地方自治团体进行最终确认。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迁入申报。即使使用电子合同系统,迁入申报也不会自动申请,用户必须另行办理。此外,对于非居住用租赁合同,确定日期的申请不会自动完成。由于非居住用合同由管辖税务署负责该业务,合同签订后务必进行确认程序。
通过电子合同签署的文件将移交给公证电子文件中心并保存5年。合同完成后,用户可以随时在系统内的“合同完成”列表中查看或下载合同。租赁合同的时点确认日将在签署合同时授予,并与确定日期的授予时点联动。
来源:原视频(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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