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没要求”这种借口行不通……未开具现金收据将面临20%销售额加算税
属于现金收据义务发行行业的自营业主,若以“客人未要求”或“已包含增值税并给予折扣”为由漏开现金收据,将面临巨额加算税及税务调查的风险。
属于现金收据义务发行行业的自营业主,若以“客人未要求”或“已包含增值税并给予折扣”为由漏开现金收据,将面临巨额加算税及税务调查的风险。根据YouTube频道“Semujosa-neun Peonpeontaekseu | Guksecheong Josaguk Chulsin”的视频显示,未开具现金收据的责任完全归属于经营者。
“10万韩元以上必须发行”……分拆支付也被视为“一笔交易”
现金收据义务发行行业正呈逐年扩大的趋势,包括自营业主、医院、诊所、韩医院、普拉提馆、美容院、学院、家教等大多数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义务发行的标准是发生单笔10万韩元以上(含增值税)的现金交易时。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客人是否要求,都必须在5日内主动发行。
视频中还提到了关于分拆支付方式的注意事项。例如,在使用价值100万韩元的PT或瑜伽课程时,如果95万韩元用卡支付,剩余的5万韩元用现金支付,则不能仅针对5万韩元的现金开具收据,而必须以总交易金额100万韩元为标准发行现金收据。如果漏掉此项,仅发行部分金额或漏开,可能会成为罚款对象。
逃税举报对象为同行业及离职者……可追溯至5年前的记录
未开具现金收据并不仅仅是罚款问题。如果通过逃税举报被查获,大韩民国国税厅可以追溯调查至最多5年前的未发行记录。由于举报人可以获得奖励金,因此经常发生由同行业竞争者、已离职的讲师,或是对服务不满而离开的客户进行的举报。
特别是视频中解释道,一旦发生逃税举报,大韩民国国税厅调查官会直接联系并告知调查进展情况。由于有时举报人会在网络社区或SNS上认证举报事实,经营者面临的心理压力非常大。如果确认存在未开具事实,将被征收相当于未开具金额20%的加算税。虽然加算税率已从过去的最高50%下调,但严厉的处罚仍在等待着。
例如,如果5年间未开具现金收据的总销售额为5亿韩元,可能仅加算税一项就需缴纳1亿韩元。如果再加上针对未发行部分的综合所得税、地方税、四大保险费等,可能会对业务运营造成致命打击。
使用他人名义账户与拆分经营者……税务调查中的“提交解释资料”更为可怕
为了漏报现金销售额,而使用配偶、员工等他人名义账户而非业务用账户收款的行为,会使问题进一步扩大。这不仅是未开具现金收据的问题,还会演变为“使用他人名义账户”这一独立的税务问题,从而导致加算税和处罚加重的“加倍”情况。此外,为了分散销售额而安装多个终端机或将经营者拆分为多个的行为,也是需要注意的对象。
视频中警告称,比起收到税务调查通知书,收到“提交解释资料指南”可能更加棘手。因为提交解释资料是必须对过去的错误记录进行说明的过程,如果与大韩民国国税厅已掌握的数据不符,应对起来会非常困难。出演者强调:“即使收到的钱并非全部由经营者拿走,而是用于租金、工资、再投资费用等,法律责任也必须由代表承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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